某公司安排员工超长时间加班,被罚7000元
毕月乌 宏观 2022-04-01 91
加班,是指除法定或者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以外,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双休日以及国家法定假期期间延长工作时间。近日,北京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3月至7月安排14名劳动者每月延长工作时间超过36小时。
此事件,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该公司行为给予警告,并罚款7000元。在经济快速发展的时代,加班成为一种应运而生的产物。为了提高用工效率,用人单位一般会尽量减少员工的数量,而将一部分工作让员工加班完成。因此,员工的加班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
那么加班有什么被允许的标准呢?
比较重要的一点是员工自愿。因为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应该制定人性化,合理的管理政策。